12月12日,湖南省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12月17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落实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标准相关政策,并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机制,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随着多地官宣商品房将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后,“取消公摊”相关话题登上网络热搜第一。与此同时,对购房成本和用房成本的影响也再度被讨论,有购房者疑惑,之前买的是不是多交钱了?物业费、采暖费会怎么收?
No.1:购房成本会降吗?
业内表示,各地实施效果来看,不论以建筑面积计价,还是以套内面积计价,只是两种不同的计算方式,购房成本不会发生变动。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称,假设买了一套房,总价是200万元,建筑面积是10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是80平方米。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是2万元每平方米;也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是2.5万元每平方米。他们的计价方式可能有所差异,但是付出的总价其实不会有变化。
不仅购房成本没有变化,两种计算方式下,其实相关的供暖费和物业费也不会因此发生变化。
但业内专家也认为,从房价的角度来看,虽然可能存在将公摊部分的房价转移到套内面积计算的情况,但这样做会使房价呈现得更加直观。在当前的市场形势下,这一变化有望促使房地产企业降低售价。同时,部分城市在实施按套内面积计价后,购房者签约面积即为实际入住面积,将有效解决以往“买大住小”的困扰,切实保障了购房者权益,真正做到“所购即所得”。
No.2:公摊面积能不能“一取了之”?
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共同组成。具体来说: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而公用建筑面积一般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简单来说,如果电梯和公共设施这样的公共空间以及走廊、过道等越多,那么公摊系数自然也就越大。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表示,公摊实际上反映的是一个楼里的共有部分,楼梯、过道、房顶、单元门的坡道等。实际上从建筑上来讲,这些不可能没有,因为没有这些东西,这个楼就不存在了。
因此,在业内人士看来,取消“公摊面积”不能一蹴而就,会影响到购房者的权利。《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从购房人的角度来说,“公摊面积”太小,可能意味着狭窄的电梯间、一梯多户、公共活动区域减少等配套设施问题,进而影响居住的质量与舒适度。此外,取消公摊面积后,还会给业主入住后公摊部位的管理、维护以及后续产生的安全责任带来许多现实问题。
No.3:多地明确支持提升住房“得房率”
公摊不能盲目硬性取消,但公摊过大、测量过程不清晰等问题一直影响着购房者的权益。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深度调整,多地政府通过调整建筑规范、计容标准,提高住宅的“得房率”,以此让“公摊面积”在不影响居住品质的同时变得更合理。
截至目前,包括广州、杭州、长沙和厦门等地,虽然未明确取消公摊,但也通过放宽对赠送面积限制、优化阳台等空间面积计算规则等方式提高实际得房率。
专家表示,这些措施能够倒逼房地产开发企业进一步优化产品设计,特别是把公共建筑面积真正花在刀刃上。比如门厅、电梯间,多数的老百姓其实是愿意多花一点费用把它做得宽敞明亮,同时也保证安全。而另外一些公共的建筑空间,比如设备间等,希望让它的空间就更为集约,更为高效,能少占一点公共建筑的空间。